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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时间:2008-09-17   来源:天治基金   作者: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字号: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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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四)本协议一式六份,协议双方各持二份,上报有关监管部门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其他事项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协商办理。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签订地、签订日

  (本页无正文)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北京

  签订日: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北京

  签订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