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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天治基金关于修改纸质账单邮寄服务规则的提示

时间:2011-12-28   来源:天治基金   作者: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字号:打印

 对纸质基金对账单的邮寄服务规则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后邮寄服务规则为:

  1.定期对账单服务包括:季度对账单及年度对帐单。在每季度结束后向本季度有交易的投资者寄送季度对账单。每年结束后向所有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寄送年度对账单。

  2.不定期对账单服务为基金合同生效对账单。

  注:

  1.为方便机构投资者对账需求,本公司继续向机构投资者提供月度账单。

  2.本规则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从2012年1月1日起有交易的投资者,本公司将按照更改后的规则邮寄季度对帐单。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及投资者需求,对邮寄服务规则进行适时调整。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6-4800咨询。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