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基金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基金与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区别
|
|
基金
|
股票
|
债券
|
银行储蓄存款
|
|
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
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只是替投资者管理资金,并不承担投资损失风险
|
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后成为公司股东
|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后成为该公司债权人
|
表现为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对存款者负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责任
|
|
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
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
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
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
间接投资工具,银行负责资金用途和投向
|
|
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
投资于众多有价证券,能有效分散风险,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
|
价格波动性大,高风险、高收益
|
价格波动较股票小,低风险、低收益
|
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损失本金的可能性很小,投资比较安全
|
|
收益来源
|
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资本利得
|
股利收入、资本利得
|
利息收入、资本利得
|
利息收入
|
|
投资渠道
|
基金管理公司及银行、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
|
证券公司
|
债券发行机构、证券公司及银行等代销机构
|
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
|
(三)基金的分类
1、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这些基金类别按收益和风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即股票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高,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低。
3、特殊类型基金
(1)系列基金。又被称为伞型基金,是指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子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的一种基金结构形式。
(2)保本基金。是指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是在锁定下跌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
(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Traded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Open-endedFunds,简称“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
(4)QDII基金。是一种以境外证券市场为主要投资区域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以用人民币或美元等外汇进行认购和申购,在承担境外市场相应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QDII基金与普通证券投资基金的最大区别在于投资范围不同。
(四)基金评级
基金评级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基金产品进行分析从而做出优劣评价。投资人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适当参考基金评级结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评级作为选择基金的唯一依据。此外,基金评级是对基金管理人过往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并不代表基金未来长期业绩的表现。
本公司将根据销售适用性原则,对投资人进行审慎调查,并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
(五)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基金投资人自己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这些费用一般直接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或转换时收取。其中申购费可在投资人购买基金时收取,即前端申购费;也可在投资人卖出基金时收取,即后端申购费,其费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递减。另一类是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承担。对于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的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还可按一定比例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一定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0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三、风险提示
(一)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旗下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5、本公司将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相应的基金品种,但我公司所做的推荐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投资基金的风险。
(二)网上交易风险提示
天治基金在此郑重提示投资者,除其他交易方式共同具有的风险以外,网上基金交易仍然存在下列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2)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分析、预测性资料,可能出现错误或被误导。
(5)投资者的网上交易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6)投资者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影响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7)投资者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漏,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上述风险所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均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天治基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一经使用天治基金网上基金交易方式,即视为投资者已经完全了解并理解网上基金交易的风险,并且能够承担网上基金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或损失。
四、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
我公司向基金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
(一)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二)基金销售业务,包括基金账户开户、账户修改、基金申(认)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部分开通)、基金转托管、定期定投(部分开通)、修改基金分红方式等。我公司根据每只基金的发行公告及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其它相关公告收取相应的申(认)购、赎回费和转换费。
(三)基金网上交易服务。
(四)基金净值、分红提示、交易确认等短信服务。
(五)电话咨询。
(六)基金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
以上服务内容客户可能会涉及以下费用:
1.客户进行相关基金交易时基金销售机构将根据相关公告从交易金额中扣除交易费用。
2.客户通过电话或网上咨询/交易时,客户向电话或网络运营商支付相关通信费。
3.客户应当支付的其他费用。
五、基金交易业务流程
(一)直销柜台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账户与交易业务申请。
2、受理账户(或账户注册)及交易业务的时间:
认购期内:账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为各基金认购期内的9:30—16:00。
正常开放日:账户及交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9:30—15: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最迟于调整生效日2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办理开户业务的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账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等;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个人如有代理人,则: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个人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注: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基金业务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国内任一商业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但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的开户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注: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办理交易业务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交易业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妥的交易申请表;
(2)认/申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交易业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其复印件;
(3)认/申购时还需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5、认/申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直销中心进行认/申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天治**基金”。具体方式如下:
认购期内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申购期内投资者应在提出申购申请当日下午15:00之前将足额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直销账户(1):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6672601817001282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直销账户(2):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17612901310002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武康路支行
直销账户(3):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行
账号:144936—0404000078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直销账户(4):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76392—9702015385000005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直销账户(5):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15504000500111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直销账户(6):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16089257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申购款项,造成认/申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认购期内投资者若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手续或开户(或账户注册)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申购期内,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无效。若申购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赎回时,当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相关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二)网上交易平台
1、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直销业务;
2、业务办理时间:24小时服务
每个工作日15:00之后递交的申请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客户登陆天治基金首页(http://www.chinanature.com.cn/);
(2)客户通过"网上交易"栏目进入,选择“网上开户”,根据开户提示进行网上开户;
(3)开户申请成功提交后即可登录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平台“E天网”进行认购申请。
注意事项:
(1)目前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关联银行卡包括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发行的借记卡。
(2)具体交易细则可参阅天治基金“E天网”相关栏目,也可拨打天治基金客服热线400-886-4800、021-34064800咨询相关事宜。
六、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基金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我司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联系方式如下:
网址:www.chinanature.com.cn;直销电话:021-64718300;客服电话:400-886-4800/021-34064800;传真:021-64375409;电子邮箱:marketing@chinanature.com.cn;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159,邮编:200031
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联系电话:021-64719548,传真:021-64378080,电子邮箱:shzjj@online.sh.cn,地址:上海市建国西路319号,邮编:200031。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址:www.sac.net.cn,传真:010-66575896,电子邮箱huizhang@sac.net.cn,地址: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B座二层,邮编:100140。
|